天津首套房首付新政策2023

2023-02-26 22:33:08

大家好,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下。很多人还不知道天津2023首套房首付新政。以下是详细的解释。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根据天津市住房贷款政策,天津住房首付如下:

1.对天津市无房且无住房贷款记录(含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2.已在天津拥有一套住房或在天津无房但有购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居民,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3、暂停发放贷款期限在25年以内(不含25年)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总结:在天津,首套房最低首付30%,二套房最低首付60%,最长贷款年限25年。

天津住房政策

1.以家庭为单位,在天津市除滨海新区以外的其他区,天津户籍(含集体户籍)限购第三套住房;

2、外地户籍和成年单身(含未婚、离异)限购第二套住房。

3.滨海新区不限购。

4.天津市外地户籍需提供在本市3年内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2年以上的证明。

故障,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天津户籍(含集体户籍,不含蓝印户籍,下同)且名下无房的家庭(含带未成年子女的离异人士,下同)在城六区、城四区、远郊五区可购买2套住房;滨海新区不限购。

2)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天津户籍家庭,可在城六区、环城四区、远郊五区购买一套住房;滨海新区不限购。

3)天津户籍且名下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只能在滨海新区购房。

4)天津市户籍且名下无房的成年单身人士(含未婚、离异、无子女,下同),可在城六区、环城四区、远郊五区购买1套住房;滨海新区不限购。

5)具有天津市户籍且名下已有住房的成年单身人士,只能在滨海新区购房。

6)外地户籍,在天津没有社保,或者有纳税证明/社保或纳税证明不符合“最近三年连续缴纳满两年”要求的,无论是家庭还是单身,也无论是否有房,都不能在天津买房。

7)外地户籍、近三年在天津连续两年缴纳社保或个税证明、天津市名下无房的家庭和个人,可在城六区、环城四区、远郊五区购买1套住房;滨海新区不限购。

8)外地户籍、近三年在天津连续两年缴纳社保或个税证明、已在天津名下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和个人,只能在滨海新区购买一套住房。

需要注意的是:

1.房子认可,贷款认可,贷款记录就当两套,不管有没有还清。

2.“本市三年内连续缴纳两年以上”是指购房人从购房月份的最后一个月开始,计算三年内任意连续24个月。

3.因工作变动等原因有补缴,且24个月中补缴月数不足3个月的,视为连续缴费,可作为有效购房凭证。

4.本市户籍家庭包括:一是至少有一名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的家庭;二、驻津现役军人、现役武警家属(军官证不能证明服役地点,需军队有关部门提供证明文件)。

5.离婚后,有未成年子女的认定为家庭,无未成年子女的认定为个人。

6.选定房屋用途为“居住”的住宅公寓和混合公寓纳入限购范围,其他类型公寓不纳入限购范围。

7、公有住房,企业生产不能贷款,只能全款买卖,不在限购范围内,不计入住房套数。

8.限价房计入限购范围内的住房套数。

9、共有产权房计入住房户数。

10.因拆迁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和定向安置房,不计入房屋套数,但在取得房本后计入。

11.继承和遗赠的房屋,仍按原规定执行,取得房籍后计入房屋套数。

天津2022首套房首付新政

天津户籍(含集体户口,不含蓝印户口,下同)及名下无房家庭(含离异人员带未成年子女,下同)可在城六区、环城四区、远郊五区登记...在天津名下有一套住房的家庭,可以在城六区、环城四区、远郊五区购买滨海新区的一套住房。天津市户籍且名下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家庭,只能在滨海新区购房。天津市户籍的成年单身(含未婚、离异、无子女,下同)可在城六区、环城四区、远郊五区购买滨海新区住房1套。

一、买房需要的材料包括:

1.是有效身份证和当地户口本;

2.农民的城镇户口证明;

3.城镇工资收入证明;

4.房屋买卖证明;

5.支付首付款的证明;

准备好以上材料,就可以申请住房补贴了。

二、房税补贴标准:

1、购买首套普通商品房(单套建筑面积144_以下),给予100%的契税补贴;

2.购买首套非普通商品住房或第二套商品住房的,给予契税50%的补贴;

3、购买非住宅的,给予50%的契税补贴;

4、因房屋征收货币补偿被拆迁户购买商品房,交易价格不超过货币补偿总价的,购买新住房免交契税,总价超过货币补偿总价的,差额部分按照契税规定给予50%补贴。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同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本辖区的不动产登记。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不动产登记部门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地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后,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变更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天津:多子女家庭购买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上浮20%。

9月20日,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天津职工,符合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的,可以按照实际租金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在天津市统一贷款限额基础上上浮20%。抚养两个或两个以上未成年子女是指抚养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且至少有一个子女未成年。

今年4月24日,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提到,天津市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这意味着,天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96万元。

《征求意见稿》明确,在天津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款不低于住房交易价格的40%。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符合提取条件的,提取资金按月转入职工银行储蓄账户。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七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将第二套商业性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60%调整为40%。为了方便员工申请组合贷款,需要保持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与商业银行一致。此外,还要增加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租房。目前天津市租房住房公积金按季度转入职工银行储蓄账户,并计划增加租房资金的领取频率。

在此之前,9月16日,天津市住建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通知从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完善住房信贷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四个方面提出了12条具体措施。

在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方面,通知提到,非天津市户籍、在津就业的新市民和高校毕业生,凭连续6个月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可在天津购买1套住房,滨海新区仍执行原购买多套住房政策。

在住房信贷政策方面,《通知》提出优化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首套认定标准两项措施,适当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对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且在天津市无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时,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已结清住房贷款且在天津市无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执行首套房贷政策。同时,加大对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的金融支持。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为减轻居民利息负担,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不低于相应定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第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不低于相应定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在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通知》提出,成员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家庭和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多子女家庭,可凭户口本在天津市原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再购买一套住房。

对通过天津市保障性租赁房发展平台筹集原1套住房作为保障性租赁房,且租赁期限不低于5年的家庭,可在天津市原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再购买1套住房。

此外,为支持居民家庭“卖旧房买新房”、“卖小换大”等置换住房需求,《通知》明确,一户家庭在天津住房限购区域内持有一套住房后,出售其中一套住房,但家庭住房总数不得超过两套。

2022年天津限购政策

9月16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市规划和资源局、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天津银保监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完善住房信贷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四个方面提出了十二条具体措施。

在保障刚性住房需求方面,《通知》提出两项措施。扩大保障性租赁房供应,落实本市保障性租赁房土地、金融、税收、公共服务等配套政策,支持租赁住房新建、改建和盘活,加快保障性租赁房建设,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等群体住房困难,促进供需适应。发展长期租赁市场,引导住房租赁企业结合市场需求扩大住房供给,稳定住房租金水平,满足多样化住房需求。

支持新市民对住房的合理需求。非本市户籍,在本市就业的新市民和高校毕业生,凭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可在本市购买1套住房。滨海新区仍执行原购买多套住房政策。

在支持改善性住房需求方面,通知提出了四项措施。针对就近照顾老人、抚养多子女带来的改善性住房需求,《通知》明确,成员年龄在60周岁及以上的家庭和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多子女家庭,可在原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在本市再购买一套住房。

为盘活居民自有闲置住房,扩大保障性租赁房供应,居民家庭通过本市保障性租赁房发展平台筹集一套原有住房用于保障性租赁房,租赁期限不少于5年的,可在本市原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再购买一套住房。

为支持居民家庭“卖旧房买新房”、“卖小换大”等置换住房需求,《通知》明确,居民在本市住房限购区域内购房达到套数后,可购买1套住房,但家庭住房总数不得超过2套。

因重大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房屋被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的居民家庭,可以采取征收协议方式购买房屋,新购房屋价格不超过房屋补偿部分的,免征契税;新购房屋的价格超过房屋补偿的,超出部分征收契税。

在住房信贷政策方面,《通知》提出优化住房贷款首付比例和首套认定标准两项措施,适当降低二套房首付比例。对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在本市无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对已结清购房贷款且在本市无房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按首套房贷政策执行。同时,加大对第二套改善型住房贷款的金融支持。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为减轻居民利息负担,首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不低于相应定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减20个基点,第二套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不低于相应定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60个基点。

在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方面,通知提出了四项措施。加大对房地产的金融支持。通知要求商业银行积极满足居民合理的住房信贷需求,依法支持盘活存量非住宅项目,保持房地产开发贷款平稳有序投放,支持房地产项目、参建企业、材料供应商合理融资需求,保持房地产上下游企业持续稳定融资,保障项目建设。

同时,优化房地产企业税收政策,降低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的应税毛利率。开发项目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危房的,应税毛利率确定为3%;其他开发项目,应税毛利率为15%。

通知还从优化供地新建商业服务设施建筑面积比例、实施阶段性土地出让支持政策等方面,提出了支持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配套政策。

【/h/】天津2023首套房首付新政如上解释。这篇文章已经分享到这里了。希望能帮到大家。如果信息有误,请联系铁锤进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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